近日,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,安庆市纪委对安庆市盈江区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区副区长王贵妃严重违纪违法立案立案审查调查。经查,王贵妃作为党员、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与他人发生冲突,抗拒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非法收受礼品、赠品、消费卡以及接受宴会、旅游安排管理服务事项的;违反工作纪律,未正确履行职责,对盈江区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;他从事权钱交易并利用职务便利,在项目引进、项目实施、资金拨付、竣工验收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王贵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玩忽职守,涉嫌犯罪。党的十八大后,他没有退缩、停止。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罚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安庆市纪委常委会议报告报请安庆市委批准,决定扩大安庆市党的批准,决定扩大安庆市党的批准,决定扩大安庆市党的批准;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安庆市第十二届党代表处分;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,构成犯罪的,将移送检察院依法侦查起诉,涉案财物一并移送。 (安庆市纪委监委)